天天亮點!“90后”校友回應未兌現母校千萬捐款成“老賴”
2023-03-15 17:04:41 來源:封面新聞
近日,因未能履行1100萬捐贈承諾,中國礦業大學校友吳幽被母校基金會告上法庭,成為失信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引起各方關注。
3月14日,吳幽在社交媒體出鏡致歉并回應此事稱:捐贈未履行是因為簽合約后不久,比特幣合約爆倉,數字資產幾乎歸零,之后名下基金所投項目出現流動性危機無法退出,最終導致無錢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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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他還表示:“我會堅定不移地履行我的責任,想盡辦法把1100萬的捐贈款落實到位。不辜負學校、校友、公眾、家人、朋友們的期待。”
吳幽在社交媒體出鏡致歉并回應此事。
此前,中國礦業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起訴吳幽案的原告代理律師曾在庭審中表示,被告吳幽在協議約定的期限到來之后,在履行過程中不積極,多次溝通采取回避態度,學校無法就合同履行行為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交代。
吳幽:個人陷入困難,會想盡辦法把捐款落實到位
2023年3月14日晚,吳幽在社交媒體上發文稱,他對中國礦業大學具有很深的情感。在偶然中,他通過一名校友介紹,與中國礦業大學教育基金會成員認識。
2019年6月1日,中國礦業大學110周年校慶紀念日。那時吳幽的業務發展勢頭良好,校方提出,希望他“給學校做一些支持和回饋”。
吳幽稱,學校基金會方面最早建議10年5000萬。但他覺得數額較大,又恰逢學校110周年校慶,便提出了捐款1100萬元這個數字。
吳幽表示,他曾詢問過學校是否可以捐出價值1100萬元的比特幣,但校方表示無法接收,于是他決定捐贈1100萬元人民幣,并于2019年4月與校方簽署協議。
吳幽稱,后來他的比特幣合約爆倉,虧損嚴重數字資產幾乎歸零。同時,在做出捐贈決定后的幾年中,鏡湖基金所投的股權項目出現了嚴重的流動性危機,無法退出,他個人也陷入了巨大的經濟困難。
吳幽說,他與中國礦業大學有保持溝通。2021年,吳幽向學校提出了將他在“鏡湖基金”管理人占有的46%收益權捐贈給學校,但遭到校方拒絕,希望他以現金形式捐贈,“我們雙方的溝通于是陷入了困境”。
在此之后,中國礦業大學通過法院發起訴訟。
吳幽稱:“盡管我現在的確遇到了巨大的困難,但在這里我向大家保證,我會堅定不移地履行我的責任,想盡辦法把1100萬的捐贈款落實到位。不辜負學校、校友、公眾、家人、朋友們的期待。”
吳幽在中國礦業大學成立110年校慶上發言。
校方代理律師:無法向上級主管部門交代
2022年8月9日,中國礦業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與吳幽贈與合同糾紛一案在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中國庭審公開網公開此次庭審畫面透露了雙方簽署的接受捐贈協議書的內容。
2019年4月10日,被告吳幽及原告中國礦業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簽訂了捐贈合同,被告自愿向校方捐贈1100萬元人民幣支持中國礦業大學教育事業發展。協議書提及,該捐贈是不可撤銷的公益捐贈。但被告并沒有按照約定將捐贈款項轉入原告指定的賬戶。
庭審中,吳幽回應稱:“自己手上有這些貨(持有的項目、基金等),不代表自己有現金。”希望校方給自己時間慢慢“出貨”,或是接受自己多次提出的基金收益轉贈方案。
原告律師認為,吳幽的捐贈行為獲得了中國礦業大學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學校對捐贈事跡進行宣傳,吳幽獲得了“中國礦業大學特別校務參事”的聘書。
吳幽對此表示,其在與學校溝通捐贈事宜時,沒有要求任何名譽。
原告律師在庭審中稱,吳幽在協議約定的期限到來之后,在履行過程中不積極,多次溝通采取回避態度,學校無法就合同履行行為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交代。被告雖然遇到一定經濟困難,但事實上具備履約能力。礦大對此提起訴訟,希望被告吳幽能夠言而有信積極履約,防止以捐贈名義在獲得公眾好評后,反而消費了公眾的信任,而破壞了社會風氣。
原告律師還表示學校在接受捐贈之后,如果對這種拒不實際履約的行為采取維權行動,從本身上來說是對這種不誠信行為的一種放縱,也無法就合同履行行為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予以交代,學校是迫不得已才提起了本次訴訟。
吳幽在庭審中說:“這件事情,給我和我家人造成了非常大的壓力,我內心里是非常愧疚的。”
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披露的信息顯示,2023年1月3日,吳幽被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11048900元。2月21日,吳幽“因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收到限制消費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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